危險品的定義: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、腐蝕、爆炸、燃燒、助燃等性質,對人體、設施、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。
瑞進國際物流擁有經驗豐富的員工熟知有關危險品海運相關的國際、國內及地方法規。
配有專門的貨物監督人員,全程、專職負責危險品貨物運輸監督工作,為您提供專業的服務。
一批經專業考核培訓,駕駛技術熟練,安全行車多年,具有危險品和易爆易燃操作雙證的駕駛員和押運員!
設有具有多年運輸危險貨物管理經驗的專業管理人員,有健全規范的運輸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和《船岸危險品運輸操作須知》等有效的安全質量管理體系。
第一類:爆炸品:炸藥
第二類:壓縮氣體:氧氣、氫氣
第三類:易燃液體:汽油、柴油
第四類:易燃固體:
第五類:氧化物有機過氧化物
第六類:有毒物質:氰化物
第七類:放射性物質:
第八類:腐蝕品:硫酸
第九類:其他危險品:電池組
1.危險品出口之前,向貨代提供危險品說明,由貨代向海關詢問港口是否接受此種危險品! 如果港口接收此種危險品,可著手安排訂艙事宜
2.訂艙之前,須填寫一份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單位登記申請表及包裝鑒定申請表,辦理海運出口危險貨物的包裝鑒定。
3.訂艙時,除了正常的單據外,還須提供以下單據:危險品貨物中英文說明書(副本)、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結果單、海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鑒定結果單(紙箱包裝)注:有時需提供裝箱證明!
4.訂艙時如果危險品不同類,則危險貨物的訂艙必須按各類不同危險特性分別辦理訂艙配船,以便船方按各種不同特性的危險貨物按照《國際海運危規》的隔離要求分別堆裝隕運輸,以利安全。例如一份信用證和合同中同時出運氧化劑、易燃液體和腐蝕品三種不同性質的貨物,托運時必須按三種不同性質危險貨物分別繕制三份托運單,切不能一份托運單同時托運三種性質互不相容的危險貨物;否則,船方就會將三種互不相容的危險貨物裝在一起,三種不同性質、互不相容的貨物極容易互相接觸,產生化學反應,引起燃燒、爆炸,造成事故。如是集裝箱運輸,切忌互不相容的危險貨物同裝一集裝箱內。